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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COVID-19《国务院关于预防和控制肺炎疫情常态化的指导意见》,结合临床实际,建议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等医疗服务价格。现公布价格调整方案:
(1)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聚合酶链反应法):120元/次。每次检测目标不少于两个,住院期间检测不超过两次;混合样本测试应根据实际测试人数均匀分布和收费。
(2)新型冠状病毒抗体检测(包括总抗体、抗体球蛋白和抗体球蛋白):40元/次。
(三)公共医疗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或抗体检测,使用的体外诊断试剂属于政府拨款、社会捐赠等情况,不得向患者收取检测费用。
(4)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和新型冠状病毒抗体检测项目的医疗保险支付类别为“C”。COVID-19肺炎确诊和疑似病例按甲类支付,在疫情防控正常化过程中,对检查人群中的发热门诊病人和新住院病人进行彻底检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甲类支付一次..
公示日期为2020年6月24日至2020年7月1日。
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省医保局报告。电话:025-83290267,地址:南京建业路168号10号楼209室,邮编:210004,电子邮箱:jsybyljg@163。
江苏省医疗保险局
2020年6月24日
标题:江苏计划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等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公告
地址:http://www.njwyda.net/njxw/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