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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个新行动”关于“创造消费新局面,适当放宽临时外埠安置限制”的要求,2020年5月1日,南京市城管局正式发布了《关于做好防疫期间临时外埠服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南京市关于做好防疫期间临时外来摊点服务管理的指导意见

具备外部条件、统一经营管理的特色街区、商业户外广场和开放式公园,可以向城管部门申请临时对外安置。挥杆区域设置合理,挥杆类型设置明确,挥杆设施设置规范,挥杆时间设置科学。

南京市关于做好防疫期间临时外来摊点服务管理的指导意见

《意见》的具体解释:

据介绍,临时对外摊点的经营范围是日用品、服装、鞋帽、场外加工食品和文化产品。临时周转区应有明显标志,摊位应有编号,营业项目、营业时间和安全提示应同时公示。垃圾分类和收集应在现场进行。

南京市关于做好防疫期间临时外来摊点服务管理的指导意见

根据《意见》,设立临时外部摊点的面积、规模和期限应由各区城管部门进行审查。城管执法部门将坚决查处占用道路和无证流动摊点等违法行为。根据南京市“四新”活动的相关通知,临时安置计划将持续到今年国庆假期。

标题:南京市关于做好防疫期间临时外来摊点服务管理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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